6.1.2 危害鑑別與風險及機會之評估

6.1.2.1 危害鑑別

組織應建立、實施及維持一個或多個持續主動鑑別危害的流程。這流程應考量但不限於 :

a) 工作安排方式和社會因素(包括工作量、工作時 間、迫害、騷擾和霸凌),組織的領導和文化。

b) 例行性及非例行性的活動和狀態,包括由以下事 項產生的危害:

  • 1) 工作場所的基礎設施、設備、材料、物質和 物理狀況;
  • 2) 產品和服務之設計、研究、發展、測試、生 管、組裝、建造、提供服務、維修及報廢等階段;
  • 3) 人為因素;
  • 4) 作業執行方式;

c) 以往組織內部或外部之相關事件,包括緊急狀況和造成的原因;

d) 潛在的緊急情況;

e) 人員,包括考慮:

  • 1) 進入工作場所的人員及他們的活動,包括工 作者、承攬商、訪客和其他人員;
  • 2) 工作場所附近,可能受到組織作業影響的人員;
  • 3) 於非組織直接管控地點從事工作相關活動的工作者。

f) 其他議題,包括考慮:

  • 1) 作業區域、製程、裝置、機具/設備、操作步驟和工作規劃等之設計,包括上述議題對工作者需求及能力的調適;
  • 2) 受組織掌控工作場所附近因工作相關活動引發的狀況;
  • 3) 非受組織掌控但發生於工作場所附近,會造成工作場所人員的傷害及健康影響的狀況。

g) 實際發生或擬執行的組織、運作、流程、活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的變更(見8.1.3)

h) 危害相關之知識和資訊的變更。

6.1.2.2 職業安全衛生風險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其他風險之評估

組織應建立、實施並維持一個或多個流程,以:

  • a) 從鑑別出的危害,評估其職業安全衛生風險,並考量現有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
  • b) 決定及評估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建立、實施、 運作及維持有關的其他風險 。

組織評估職業安全衛生風險的方法與準則應依其範圍、特性與時機來加以定義,以確保其主動積極而非被動性,並以系統化的方式實施。此等方法與準則應以文件化資訊的方式維持及保存 。

6.1.2.3 職業安全衛生機會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其他機會之評估

組織應建立、實施並維持一個或多個流程,以評估:

a) 可以提升職業安全衛生績效的機會,考量的事項有已規劃的組織、政策、程序或活動的變更,及:

  • 1) 調整適合工作者之工作、工作規劃及工作環境的機會 ;
  • 2) 消除危害並降低職業安全衛生風險的機會;

b) 改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的其他機會。

備註:職業安全衛生風險與職業安全衛生機會造成組織的其他風險及機會。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