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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管理審查
最高管理階層應在所規劃期間內審查組織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以確保其持續的適合性、充分性及有效性。
管理階層審查應考慮的事項包括:
a) 先前管理階層審查的各項措施之狀況。
b) 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相關之內部與外部議題的變更,包括:
- 1)利害相關者的需求及期望。
- 2)法規要求事項及其他要求事項。
- 3)風險與機會。
c)職業安全衛生政策與職業安全衛生目標達成的程度。
d) 職業安全衛生績效之資訊,包括下列事項之趨勢:
- 1) 事故、不符合事項、矯正措施與持續改進。
- 2) 監督與量測結果。
- 3) 法規要求事項及其他要求事項的守規性之評估結果。
- 4) 稽核結果。
- 5) 工作者之諮詢及參與。
- 6) 風險與機會。
e) 維持有效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所需資源之充分性。
f) 與利害相關者相關之溝通。
g) 持續改進之機會。
管理階層審查之輸出應包括下列相關事項的決定:
-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達成其預期結果之持續的適合性、充分性及有效性。
- − 持續改進之機會。
- − 任何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變更之需求。
- − 需要的資源。
- − 任何需要的措施。
- − 改進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與其他業務過程整合之機會。
- − 對組織的策略方向之任何影響。
最高管理階層應與工作者及其代表(若有)溝通(參照7.4)管理階層審查相關的輸出。
組織應保存文件化資訊,以作為管理階層審查結果之證據。
[附錄A]
須瞭解與管理階層審查有關的用語,如:
a) 適合性(suitability)係指職安衛管理系統如何配合組織、組織之運作、組織的文化與業務系統;
b) 充分性(adequacy)係指職安衛管理系統是否適當地實施;
c) 有效性(effectiveness)係指職安衛管理系統是否能達成預期結果。
9.3a)至 g)所列管理階層審查主題不需同時處理,組織須決定處理管理階層審查主題之時間及方式。
[條文說明]
1.為了維持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適合性,充分性及˙有效性,以及其績效的發揮,
組織的最高管理階層,需定期審查和評估,其環境管理系統。因此,最高管理階層進行審查作業時,必須考慮 :
a) 先前管理審查之結果,持續追縱。
B)隨著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相關之內部及外部溝通、利害相關者之需求與期望(含法規要求及其他要求事項) 及風險與機會的變化,評估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的適合性、充分性及有效性。
C)職業安全衛生目標執行的進度或成果,是否符合預期 ?
D)職業安全衛生績效的成果 (不符合事項與矯正措施、監督與量測結果、其法規要求事項及其他要求事項之履行、稽核結果)
e)維持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所需要之資源是否足夠(如 財務、技術等)
f) 與外部利害相關者之溝通(包括 需求、期望、抱怨等)
g) 持續改進的機會
2.管理審查結果之產出,應包括 :
a)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持續適合性、充分性及有效性之總結。
B)與持續改進機會有關之決定。
C)與任何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變更需求有關之決定,包括資源。
D)職業安全衛生目標未達成時,所需採取措施。
E)改進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如需與其他業務過程整合之機會。
F)對組織的策略方向之任何影響。
3.管理審查所謂[適合性] :是指所建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是否適應組織運作、文件化及營運狀況。
4.管理審查所謂[充分性] :是指所建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是否適當予以實施。
5.管理審查所謂[有效性] :是指所建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是否達到組織預期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