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認知
應使工作者認知:
a) 職業安全衛生政策及職業安全衛生目標 ;
b) 其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有效性之貢獻,包括由改進職業安全衛生績效之利益 ;
c) 不符合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要求事項之意涵及潛在後果 ;
d) 與其有關的事故及調查結果 ;
e) 與其有關的危害、職業安全衛生風險及所決定之措施 ;
f) 具有遠離其認為會造成生命或健康立即且嚴重危險之工作狀況的能力,以及保護工作者此種作為免於受到不當後果之安排。
Table of Contents
使用指引 (附錄A)
除工作者(尤其是臨時性工作者)外,承攬商、訪客及任何其他關係者,須對其可能暴露的職安衛風險有所認知。
條文解析 (白話說明)
1) 組織應卻爆員工能認知職安衛政策,及目標,並讓員工知道它們對職安衛管理系統有效性之貢獻。
不符合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要求的影響與潛在後果。
2)組織應透過訓練、溝通或任何方式讓員工了解,與他們有關的事件調查結果,及與工作者有關之危害,職業安全衛生風險及被決定之措施。
3)組織應透過巽俐或偷工,讓工作者認知工作場所有何危害,並讓工作者知道,在遭遇生命或健康威脅的狀況時,如何撤離工作場所,並可依法行使退避權。
4)除了工人(尤其是臨時工)外,承包商,訪客和其他相關者應該意識到,他們所面臨的職安衛風險。
稽核問項 (自我查核)
21313
稽核路徑 (稽核方式)
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