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適任性(能力)
組織應:
a) 決定會影響或可能影響其職業安全衛生績效之工作者所必要的適任性。
b) 以適當的教育、訓練或經驗為基礎,確保此等工作者為適任的(包括辨識危害的能力)。
c) 可行時,採取措施以取得及維持必須的適任性,並評估所採措施之有效性。
d) 保存適當的文件化資訊,以作為適任性之證據。
備考:適用之措施可包括,例:對現職人員提供訓練、指導或重新分派,或僱用或聘任適任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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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指引 (附錄A)
工作者之適任性須包括能適當鑑別與其工作及工作場所有關之危害及處理其職安衛
風險,所需的知識及技能。
在決定每一角色之適任性時,組織須考量下列事項:
- a) 擔任某個角色必備的教育、訓練、資格與經驗,以及維持適任性必需的複訓;
- b) 工作環境;
- c) 風險評估過程所產生的預防及管制措施;
- d) 適用於職安衛管理系統之要求事項;
- e) 法規要求事項及其他要求事項;
- f) 職安衛政策;
- g) 符合及不符合事項之潛在後果,包括對工作者健康與安全的衝擊;
- h) 依據工作者知識及技能,工作者參與職安衛管理系統的價值;
- i) 角色(職務)相關的職責及責任;
- j) 個人能力包括經驗、語文熟悉度、讀寫能力及多元化;
- k) 依組織前後環節或工作之改變,對適任性進行必要的更新。工作者可協助組織決定角色所需的適任性。
工作者須具有必要的適任性,以遠離有立即且嚴重危險之情況,為此目的,提供工作者足夠與其工作相關的危害及風險的訓練是很重要的。
適當時,工作者須接受所需要的訓練,以使其能有效地執行其職安衛之代表職能。
在許多國家,法規要求提供工作者免費的訓練。
條文解析 (白話說明)
1) 組織應決定影響或可能影響職業安全衛生績效工作者,所需適任性,並透過適當的教育訓練或經驗為基礎,確保此等人員為適任的。
2)工作者的適任性,應包括適當鑑別危害和處理與其工作和工作場所相關的職業安全衛生風險時,所需要的知識與技能。
3)在決定每個腳色的適任性時,組織應將下列事項納入考量 :
a) 擔任該角色,所需的教育、訓練,資格和經驗,來及維持該角色適任性之再培訓。
B )工作環境、危害鑑別及職業安全衛生之風險。
C) 由風險評估過程中,產生的預防和管制的措施。
d) 適用於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的要求。
e) 法規及其他要求,職業安全衛生政策。
f) 守規與不守規的潛在後果,包擃對工作者簡康和安全的影響。
g) 與角色相關的職責與責任。
h) 個人能力、包括經驗,語言技能、讀寫能力、和多樣性(如殘疾)。
i) 根據環境或工作便ㄥ相關之適任性更新。
4) 可由工作者,協助組織決定擔任特定腳色所需之適任性。
5)工作者應具備能側哩,即將發生嚴重危險的適任性,因此,對工作者提供有關,其工作者提供有關其工作相關危害,和風險的充分訓練很重要的。
6) 適當時,工作者應該接受必要的訓練,使他們能夠有效履行職業安全衛生代表的職能。
7)在許多國家,法律甚至要求對工作者,提供免費的訓練。
8)組織可透過,對現有聘僱人員提供訓練,另行指派,或者僱用或約聘適任人員,取得之適任性。
9) 建立訓練計畫,應考慮要項 :
step1. 鑑別訓練要求,來自組織職安衛風險與機會,特定證照..等
step2. 訓練課程分類,一班職安衛認知,職安衛管理系統要求事項,特定專業事項。
step3. 選擇員工群體,管理階層,現場主管,基層(操作)員工,新進/職務調動員工,移工,承包商/供應商,員工學歷,經驗,能力。
step4. 發展訓練計畫,組織規模,類型,財務考量,訓練頻率,講師選擇(內/外訓),教材,語言,訓練型態,(上課、研討會,演練,作業線上…)
step5. 評估訓練成效,(紀錄、證/執照;測驗結果,心得報告,不符合事項件數,缺課狀況,補課。
稽核問項 (自我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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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路徑 (稽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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